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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7日上午,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建设研讨会在重庆召开,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、西部12省区市、海南省、广东省湛江市的口岸主管部门共同出席会议。下午,在西部陆海新通道省际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上,“13+1”省区市口岸主管部门在相关部委及各省区市领导见证下,共同签署了《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建设合作协议》。这是地方“单一窗口”最大范围的一次省际合作,将有效推进全国首个“单一窗口”区域平台建设。

2019年12月,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了《2020年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要点》,明确提出要加强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建设,加大“单一窗口”推广应用力度。基于西部陆海新通道、长三角一体化、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,各省市积极响应,探索区域合作机制,重庆积极谋划,第一个提出完善的区域“单一窗口”建设方案,并向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建议建设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,着力解决在西部陆海新通道通关和物流便利化方面存在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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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次召开的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建设研讨会上,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王可副主任充分肯定了重庆前期工作,明确表示将从组织保障、数据共享、国际合作、政策倾斜等方面大力支持。各省区市积极响应,并就三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,一是合作原则上,坚持顶层设计、服务通道、共商共建;二是合作内容上,重点围绕通关物流便利、产业融合发展、数据交换共享、统筹国际合作等开展平台建设,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;三是合作机制上,明确由国家口岸办指导,重庆牵头会同“13+1”省区市成立工作组,做好平台共建共享共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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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步,在国家口岸办指导下,重庆将当好“火车头”,会同“13+1”省区市积极推动平台建设,争取早日投用,早见成效。